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5-05-21 点击数:

部门、单位

为加强骨干队伍建设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对象

在办学发展中具有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的教职员工。

二、遴选条件

详见《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山海院办字〔2023〕33号)。

三、遴选程序

(一)主管部门推荐和个人申报5月29日前,主管部门可根据遴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直接推荐,将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汇总表》附件2纸质版、电子版报人事处,纸质版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;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部门(单位)提出申请,填写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申报表》(附件1),须同时提交申报佐证材料

(二)部门(单位)推荐。6月6日前,各部门(单位)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推荐确定候选人,也可按程序直接推荐候选人,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,需同时报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汇总表》附件2纸质版、电子版纸质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人事处。

(三)资格审查。人事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(单位)推荐的候选人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和考察。

四)组织评选人事处将通过初选的候选人名单报专家评议,须学术委员会研究的事项报学术委员会评议,评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,确定骨干队伍待遇人员名单。

(五)公示发文。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学校正式行文公布骨干队伍待遇人员名单。

、工作要求

(一)严格时间安排

为确保学校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工作按时完成,维护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,请各部门(单位)严格遵日程安排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的个人和单位,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。

(二)做好审核推荐

各部门单位要严把申报人员资格,认真审核业绩条件。坚持把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、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,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”。

联系人:李欣

联系电话:0536-3083569

附件:

1.《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申报表》

2.《骨干队伍待遇人员遴选汇总表

人事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5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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